关于商丘市名称中含有“典当”字样但未取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市场主体名单的公告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2〕2号)、《典当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、公安部2005第8号令)、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2年版)的通知》(发改体改规〔2022〕397号)、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〔2020〕38号)等有关规定,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属于行政许可,未取得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的市场主体,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。
现将商丘市内名称中包含“典当”字样但未取得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的4家市场主体名单予以公告,分别是河南国诚典当有限公司、柘城县钱多多典当有限公司、商丘隆祥盛典当有限公司、商丘海鑫典当行有限公司。请上述市场主体到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、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。属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。
郑重提示: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典当行开展相关业务时,应查验其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,确保其具有典当业务经营资质,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终审:张宁
账号+密码登录
手机+密码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